关键词 |
公章遗失登报,出生证遗失,声明登报,挂失登报 |
面向地区 |
牡丹晚报登报电话:400一109一1866,(在线咨询,线上办理,方便快捷)施工公告,分立公告,公告声明,遗失声明,出生证遗失,公章遗失,登报,电话,报社,声明,广告部,公告办理,遗失登报,登报电话,开户许可证遗失,公章遗失登报,出生证遗失,声明登报
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,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。
2、如果不是开发商,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,写上“此件与原件相符”的字样,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章,即可作为抵扣凭证。(PS: 存根联一般是已开具的发票用来存档的。)
3、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,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×年×月×日开具××发票,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、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、单价、规格、大小与金额、发票编码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。
以上证明可以代替购房发票作为取的材料。
4、如果是办理房产证,购房者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,并注明房屋地址、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。
5、然后,拿着身份证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,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。
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公告启示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、变更分立、吸收合并、转让公告、施工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拍卖公告、解除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延期公告、寻人寻物。